CSS中如何为使用:is()和:where(),有什么作用
Admin 2022-06-20 群英技术资讯 1034 次浏览
这篇文章主要讲解了“CSS中如何为使用:is()和:where(),有什么作用”,文中的讲解内容简单、清晰、详细,对大家学习或是工作可能会有一定的帮助,希望大家阅读完这篇文章能有所收获。下面就请大家跟着小编的思路一起来学习一下吧。现在,Safari(技术预览版106)和Firefox(版本78)的预览版均支持新的CSS :is() 和 :where() 伪类。Chrome的实施仍然落后。
使用 :is() 减少重复
你可以使用 :is() 伪类来删除选择器列表中的重复项。
/* before */
.embed .save-button:hover,
.attachment .save-button:hover {
opacity: 1;
}
/* after */
:is(.embed, .attachment) .save-button:hover {
opacity: 1;
}
此功能主要在未处理的标准CSS代码中有用。如果使用Sass或类似的CSS预处理程序,则可能更喜欢嵌套。
注意:浏览器还支持非标准的 :-webkit-any() 和 :-moz-any() 伪类,它们与 :is() 相似,但限制更多。WebKit在2015年弃用了 :-webkit-any() ,Mozilla已将Firefox的用户代理样式表更新为使用 :is() 而不是 :-moz-any() 。
使用 :where() 来保持低特殊性
:where() 伪类与 :is() 具有相同的语法和功能。它们之间的唯一区别是 :where() 不会增加整体选择器的特殊性(即某条CSS规则特殊性越高,它的样式越优先被采用)。
:where() 伪类及其任何参数都不对选择器的特殊性有所帮助,它的特殊性始终为零。
此功能对于应易于覆盖的样式很有用。例如,基本样式表 sanitize.css 包含以下样式规则,如果缺少 <svg fill> 属性,该规则将设置默认的填充颜色:
svg:not([fill]) {
fill: currentColor;
}
由于其较高的特殊性(B = 1,C = 1),网站无法使用单个类选择器(B = 1)覆盖此声明,并且被迫添加 !important 或人为地提高选择器的特殊性(例如 .share- icon.share-icon )。
.share-icon {
fill: blue; /* 由于特殊性较低,因此不适用 */
}
CSS库和基础样式表可以通过用 :where() 包装它们的属性选择器来避免这个问题,以保持整个选择器的低特殊性(C=1)。
/* sanitize.css */
svg:where(:not([fill])) {
fill: currentColor;
}
/* author stylesheet */
.share-icon {
fill: blue; /* 由于特殊性较高,适用 */
}
总结
免责声明:本站发布的内容(图片、视频和文字)以原创、转载和分享为主,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,如果涉及侵权请联系站长邮箱:mmqy2019@163.com进行举报,并提供相关证据,查实之后,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。
猜你喜欢
这篇文章主要给大家分享的是关于CSS浮动导致网页的布局紊乱的问题的解决方法,一些朋友遇到在子盒子设置浮动之后,页面布局出现了紊乱的问题。我们想要解决这个问题,有几种方法,下面小编就给大家来一一介绍一下。
css渐进增强的理解:1、为低版本浏览器构建页面,保证最基本的功能,然后对高级浏览器进行效果、交互等改进,增加功能。2、渐进增强认为应该关注内容本身。
两个div默认情况下就是垂直排列的,代码如下: divstyle=border:5pxsolidred;哈哈哈/divdivstyle=border:5pxsolidblack;呵呵呵/div 效果如图: 但是有时候因为你设置了别的属性,div垂直排列怎么都不行,那该怎么办呢?解决方案有两种: 方式一:如果你想在d
这篇文章我们来了解CSS如何设置文字间距。CSS中,letter-spacing属性的作用是增加或减少字符间的空白,因此我们可以使用这个属性来调整文字间距,具体的实现及代码如下,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参考,感兴趣的朋友接下来就跟随小编来了解看看吧!
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详解利用css3的var()实现运行时改变scss的变量值,文中通过示例代码介绍的非常详细,对大家的学习或者工作具有一定的参考学习价值,需要的朋友们下面随着小编来一起学习学习吧
成为群英会员,开启智能安全云计算之旅
立即注册关注或联系群英网络
7x24小时售前:400-678-4567
7x24小时售后:0668-2555666
24小时QQ客服
群英微信公众号
CNNIC域名投诉举报处理平台
服务电话:010-58813000
服务邮箱:service@cnnic.cn
投诉与建议:0668-2555555
Copyright © QY Network Company Ltd. All Rights Reserved. 2003-2020 群英 版权所有
增值电信经营许可证 : B1.B2-20140078 ICP核准(ICP备案)粤ICP备09006778号 域名注册商资质 粤 D3.1-20240008